1.导管应排列整齐、固定点间距均匀、安装牢固;
2.在距终端、弯头中点或柜、台、箱、盘等边缘150mm~500mm范围内应设有固定管卡,中间直线段固定管卡间的大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;
3.明配管采用的接线或过渡盒(箱)应选用明装盒(箱)。
1.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、器具连接时,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宜大于0.5m ,在照明工程中不宜大于1.2m 。
2.可弯曲金属导管或柔性导管与刚性导管或电气设备、器具间的连接应采用专用接头;防液型可弯曲金属导管或柔性导管的连接处应密封良好,防液覆盖层应完整无损。
3.当可弯曲金属导管有可能受重物压力或明显机械撞击时,应采取保护措施。
4.明配的金属、非金属柔性导管固定点间距应均匀,不应大于1m,管卡与设备、器具、弯头中点、管端等边缘的距离应小于0.3m 。
1.管口应平整光滑,管与管、管与盒(箱)等器件采用插入法连接时,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 胶合剂,接口应牢固密封;
2.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刚性塑料导管,在穿出地面或楼板易受机械损伤的一段应采取保 护措施;
3.当设计无要求时,埋设在墙内或混凝土内的塑料导管应采用中型及以上的导管;
4.沿建筑物、构筑物表面和在支架上敷设的刚性塑料导管,应按设计要求装设温度补偿装置。